社论:提升公共服务标准让民众更有获得感
在近年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之际,如何让民众更加切身地体会到发展带来的获得感,补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成为下一步的重点。
4月20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公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下称《国家标准2021》),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等9个方面、22大类、80个服务项目,确定了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部门。2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办了《国家标准2021》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委人士对此进行解读。
之所以如此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因为经过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急剧转型,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不仅要求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应对生态环境恶化和能源资源短缺引发的严峻挑战,而且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应对基本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新挑战。
这几年,政府层面在完善公共服务方面也用力颇深,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基本建成,各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改善。最新数据显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99亿人、13.6亿人、2.17亿人和2.68亿人。
不过,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众满意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仍然存在。且从意义上来说,提升公共服务标准有利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正是此番《国家标准2021》发布的重要背景之一。
此次出台的标准主要聚集教育、养老、医疗等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服务,应该说与我国的国情相契合。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选择最必需的公共产品,确定合理的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大众基本的公共产品需求。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最低的标准,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所以文件要求有国家统一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各地区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执行。当然,经济发达地区制定的标准可以高于国标。
对于至关重要的各项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国家标准2021》也予以明确。一般来说,属于中央财政事权的服务项目,由中央财政安排经费,属于地方财政事权服务项目,则由地方安排经费,其中相关收支缺口除部分资本性支出通过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安排外,主要通过上级政府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这样既不至于损害效率,也充分考虑了地方财政承受力。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标准2021》突出“现居住地”“辖区内”等地域范围特征,意在推动民众就近就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这表明,曾经以户籍制度衡量公共服务标准已经全面转型由常住人口决定。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亦提出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可见,以常住人口为标准,推动民众就地享有服务,已成为共识。
应该说,新时代提升公共服务标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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